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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围对象 在下城区地方税务局纳税且与本区人才中心已建立人事代理关系,并与单位所在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不具备建立单位集体户口条件的单位。 二、户口托管理对象: 经本中心鉴证的外地生源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三、办事程序: 1、申请户口托管:
填写《单位申请应届毕业生户口托管登记表》。 2、签订户口托管协议: 单位与本中心签订《单位委托人事档案和户口托管协议书》并交纳人事代理服务费。 3、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1)符合直接落户条件的: 提交以下材料:本人人事档案、报到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由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单位为户口托管人员交纳的养老保险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照2张。 由本中心负责到派出所办理具体的户口迁入工作。 2)须先到市公安局办理准迁的: 由单位凭本中心出具的同意接收落户证明、已盖章的《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准迁手续;将经市公安局批准的《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审批表一式二份由杭州市公安局核发)、户口登记机关联、准迁人员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照2张交本中心。 由本中心负责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工作。 特别提示: 户口性质:本中心集体户口,主要为本区不具备建立集体户口条件的企业,录用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提供过渡性户口托管。户口托管是人事代理的一项配套服务内容,本中心不受理单独户口托管的业务,须已有三名以上杭州市市区户口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的档案在本中心的单位。户口托管时间原则上为两年。 户口迁出:委托单位与被托管者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单位须负责将其户口迁出,不然因户口方面发生的问题将仍由原委托单位负责。需转出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者,其户口须先从本中心迁出。户口不能先于档案迁出的当事人应在支付户口保证金后,方可将档案调到所录用单位,以满足其考察录用之需。户口在规定时间或本人承诺期限内迁出的凭公安部门出具的迁出或迁入证明材料,退还当事人户口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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